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進一步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作用,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
  《通知》對臨時救助的對象範圍、申請受理、審核審批、救助方式等進行了規範。其中,在臨時救助的申請受理方面,提出了依申請受理和主動發現受理相結合的方式。
  為確保臨時救助制度全面實施,《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社會救助信息共享機制、社會力量參與機制以及臨時救助資金籌集機制等工作機制。
  《通知》強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建立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抓緊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確保2014年底前全面建制;要將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列入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考核結果納入政府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的重要依據。  (原標題:臨時救助制度 年內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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